根据《省水利厅 省教育厅 省经信厅 省机关事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节水载体创建工作的通知》(鄂水利函〔2023〕448号)要求,经自愿申报、各市(州)初审推荐和专家评审,现对符合要求的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武昌热电分公司等46家湖北省节水型企业、国能长源武汉青山热电有限公司(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)等7家省级节水标杆企业(名单见附件)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。如有异议,请通过以下途径联系和反馈。
联系人及电话:
省水利厅节水处(省节水办)
李文杰 027-87221440
邮箱:jyysc666@sina.com
省经信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
王彦027-87236535
附件:1.2023年度湖北省节水型企业
2.2023年度湖北省省级节水标杆企业
省水利厅 省经信厅
2023年12月18日
·